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根据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D.3段列明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 要职责为就我们的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成效提供独立意见、监督我们的审核程序、制定及检讨政策以及履行董事会指派的其他职责及责任。

审核委员会成员为顾炯先生、方和先生及杨海先生,彼等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顾炯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根据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成立薪酬委员会,并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E.1段列明书面职权範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i)制定及检讨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就制定该等薪酬政策设立正规且具透明度的程序,并就此向董事提出建议;(ii)厘定各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个别薪酬待遇的条款;及(iii)透过参考董事会不时议决的企业方针及目标检讨及批准与表现挂钩的薪酬。

薪酬委员会成员为方和先生、杨海先生及冯义晶先生。方和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根据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已遵照企业管治守则第B.3段列明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i)定期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并就其组成的任何建议变动作出推荐建议;(ii)物色及甄选提名董事,或就甄选提名董事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iii)确保董事会多元化;(iv)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v)就有关董事委任、重新委任、罢免及继任的相关事宜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陈平博士、方和先生及顾炯先生。陈平博士为提名委员会主席。